案例通报
广东河南查处3起弄虚作假用人案件
发布时间:2016/1/15   信息来源:本站

1、广东查处省工商局原副巡视员张水生造假骗官案。张水生,20102月任省工商局副巡视员,201111月退休。经查,张水生任惠州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期间,分别找人伪造其两个儿子的学历、工作履历和档案材料,使两人以干部身份办理工作调动,其中一人调入惠州市工商局。张水生担任惠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期间,在其子历次提拔过程中,亲自主持会议、参与讨论及投票,违反了回避制度;其间,还将其子违规破格提拔。根据查核结果,广东省纪委给予张水生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,按副处级确定退休待遇;广东省人社部门取消其两个儿子的干部调动资格及干部身份;相关部门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。

2、广东查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姜晓梅更改年龄案。姜晓梅,20108月起任深圳市宝安分局宝民派出所教导员(正科级)。经查,姜晓梅实际出生日期为1957109日,1993年以来,姜晓梅先后4次更改出生日期,最终将出生日期更改为19631015日。另外,姜晓梅还存在违反廉洁自律问题。201311月,姜晓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。

3、河南查处睢县人社局葛涛办理假招工手续案。葛涛,20024月任睢县劳动局党组成员、企业养老保险所所长。经查,20047月,葛涛为了给其初中毕业的女儿葛某某安排工作,自己填写《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》,找县劳动局工作人员加盖“睢县劳动局招工专用章”。因葛某某当时只有15岁,不符合招工年龄,葛涛将葛某某出生年月由19897月改为19837月,将招工时间由20048月改为200110月。20048月,葛某某调入县劳动局企业养老保险所工作。根据查核结果,睢县纪委给予葛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对睢县人社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周某某进行了诫勉;葛某某被辞退,并上缴工资3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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